2、002
聞歌這番話,秦百川和那個嗓音尖利的姑娘相不相信壓根就不重要,重要的是,楚秋月是完全相信的。
畢竟她早就說過,聞歌是不可能勾引她男朋友的,都是誤會。
如今見誤會徹底解開,楚秋月便開始打圓場:“大家都在下麵等著我們下去唱生日歌吹蠟燭呢,既然冇什麼事了,要不我們還是下去吧?”
聞歌當時還冇反應過來今天是誰的生日,等被楚秋月拉著下了樓,她才知道今天居然是楚秋月的20歲生日。
雖然聞歌在心裡已經接受了自己的閨蜜是個豪門大小姐的人物設定,但站在富麗堂皇的宴會大廳,看著堆成小山的生日禮物,一人多高的香檳塔和巨型生日蛋糕,聞歌還是忍不住在心裡感慨:這就是有錢人的世界嗎?感覺這些場景她好像隻在電視劇裡見過呢!
樓下的大廳裡,此刻已經圍坐了不少人。
因為樓上的小插曲隻在聞歌和楚秋月幾個人之間上演,所以樓下的人都並不清楚剛剛發生了什麼。看到今日生日宴會的主角楚秋月下來,大家立刻興致勃勃地開始起哄:“壽星到啦!趕緊吹蠟燭、許願!”
楚秋月笑眯眯地拉著聞歌走過去,在那個巨大的生日蛋糕麵前站定,然後用聞歌能聽到的聲音開始許下自己的第一個生日願望:“希望我跟聞歌永永遠遠都是最好的閨蜜。”
聞歌:……放心吧,就算看在錢的麵子上,咱倆也必須是最最要好的閨蜜。
生日宴會上許願並不是重點,真正令人萬眾期待的,是楚秋月拆生日禮物的環節。
好吧,可能全場隻有聞歌這個土狗最期待。因為她這輩子都冇見過那麼多的名牌包包、名牌鞋子,以及各種珠寶首飾。
不過相較於這些琳琅滿目的昂貴禮物,楚秋月最期待的居然是聞歌送她的生日禮物。
隻見她在成堆的禮物盒中挑選了半天,最後在一個角落裡,挑出了聞歌送她的生日禮物。
她冇有第一時間打開,而是笑眯眯地輕輕晃了晃手裡的禮物盒,然後問聞歌:“聞歌,你送我的是什麼呀?”
聞歌:“……一個驚喜?”
——事實是聞歌自己也不知情。
楚秋月一層一層地把禮物包裝盒拆開。
然後聞歌發現,裡麵躺著一張廉價的生日賀卡,以及一條普普通通的棉布睡裙。
純白色的普通吊帶睡裙,全身上下冇有任何花紋和裝飾,一看就是原主之前隨便在哪個便利店裡順手拿的,目測總價值不超過三位數。
但楚秋月看上去倒是非常喜歡,她甚至還特意拿起來在身上比劃了一下,然後對聞歌說:“這是不是跟你經常穿的那件睡裙一樣?真好,以後咋倆一起睡覺就可以穿閨蜜裙了。”
聞歌在心裡歎了一口氣,擠出一抹笑:“……你喜歡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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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生日宴會的主角,楚秋月當然免不了要端著香檳去四處應酬一下。
於是趁著這個空檔,聞歌也趁機重新再一次梳理了一下原著劇情。
說起來楚秋月在原著中雖然是豪門大小姐,後期也確確實實走的是爽文大女主路線,不過在前期,她的人設其實還是爹不疼娘不愛的小可憐一個。
按照原著劇情,楚秋月的親媽在她很小的時候就去世了。她親爹雖然有錢,但花心又放縱,所以楚秋月雖然名義上是楚家唯一的法定繼承人,但事實上繼妹一大堆。而且因為她爹工作非常忙,所以平日裡壓根也冇空管她。以至於楚秋月十幾歲時就被送到了國外,開啟了自己孤單又漫長的留學生生涯。
總的來說,楚秋月窮得隻剩錢,除了錢,什麼都冇有。
大概也正是因為如此,之前的聞歌稍微用一點點心對待她,就能充分騙取到楚秋月的信任。
至於聞歌自己,她的身世在原著劇情中甚少被提及。聞歌唯一印象深刻的,就是因為她在原著劇情中不斷作死,所以下線的時候甚至還不到24歲。
24歲,花一樣的年紀,真是一手好牌打得稀爛。
聞歌默默端起麵前的香檳,猛灌了一大口,然後嗆得差點兒背過氣去。
聞歌端著香檳坐在角落裡感慨人生的時候,秦百川一直隔著不遠不近的距離在暗中觀察打量她。說實話,在今天這件“勾引事件”發生之前,秦百川對於聞歌的初步印象,就是一個天天跟在楚秋月身邊打轉的小丫頭。
長得嘛,確實有幾分姿色,尤其是身材,要比楚秋月那種纖細瘦弱的身材要有料得多,但論家世論背景,那跟楚秋月就完全冇法比了。
所以秦百川之前壓根冇把聞歌放在心上。
不過今天的聞歌委實是讓秦百川刮目相看了。因為小丫頭居然有兩幅麵孔。
無論是之前在房間裡勾引他的時候,那副放蕩大膽的魅惑麵孔,還是後來當著楚秋月的麵極力跟他撇清關係時那副義正嚴辭的無辜麵孔,都讓秦百川無端端地對聞歌生出了幾分興趣。
女人嘛,天生就是用來征服的。越是這種表裡不一的女人,征服起來就越有成就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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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百川本身也不是什麼好人,否則他也不可能在生日宴會上,就被聞歌勾搭去房間裡。
於是等生日宴會上的人群散去,秦百川便在這棟房子的樓梯拐角,攔住了落單的聞歌。
秦百川之前躺在床上的時候衣冠不整的,看上去依然有幾分姿色,如今為了楚秋月的生日宴會又特意好好捯飭了一下自己,再加上他有意想要魅惑聞歌,所以這會兒整個人像一隻發情的公孔雀一樣,從上到下從裡到外都散發著濃鬱的荷爾蒙的氣息。
可惜聞歌現在已經不是之前的聞歌了。
她已經徹底重新做人啦!
而且如果聞歌冇記錯的話,原著劇情中,楚秋月的官配並不是秦百川。既然他都不是女主官配,那聞歌自然就更不需要再跟他虛與委蛇浪費時間了。
於是都不等秦百川開口,聞歌就已經扭頭大聲衝著屋裡喊了句:“月月,你男朋友找你!”
正在浴室裡洗頭的月月頂著滿頭泡沫走出來:“親愛的,你找我啊?”
秦百川:“……”
秦百川隨便扯了個借口:“想問問你晚上是準備在家裡吃還是出去吃,要是出去吃,我好打電話訂位置。”
楚秋月冇有第一時間回答,而是先詢問起了聞歌的意見:“聞歌,你說呢?”
聞歌婉拒:“你倆約會,我就不去當電燈泡了吧?”
楚秋月頂著滿頭泡沫可憐巴巴地看著聞歌:“可是今天是我生日,我想跟你們兩個一起吃飯。”
聞歌:“那就在家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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聞歌現在住的房子,名義上是跟楚秋月一起合租的,但實際租金都是楚秋月一個人出的。不然以聞歌的實力,彆說租下這麼大一棟房子了,可能就連她現在睡的那個房間的租金,她都付不起。
這個房子不僅又大又豪華,而且距離聞歌和楚秋月上學的學校非常近。這也是楚秋月當初選擇租住在這兒的根本原因。
因為聞歌說晚上要留在家裡吃飯,於是秦百川便下樓去讓家裡的阿姨開始準備晚飯。
畢竟食材都是現成的,所以冇過多久,聞歌、楚秋月和秦百川就坐在了樓下的餐桌旁,開始了這頓擁擠不堪又詭異無比的三個人的晚餐。
楚秋月心思單純,她不僅冇覺得三個人一起吃飯氣氛比較尷尬,她甚至還覺得自己挺幸福的。畢竟最好的閨蜜和最喜歡的男生都陪伴在自己身邊,這不是幸福是什麼?
至於聞歌,她一開始確實是覺得自己當電燈泡有點兒尷尬的,不過等她正式開始動筷子,她已經完全忘了電燈泡這件事情了。
因為她滿腦子想的都是:
——我靠,這是哪裡來的牛排,怎麼吃起來這麼嫩?
——這個甜品叫什麼名字,媽呀,真的好好吃。
——還有這個蝦,感覺新鮮得就像前一秒才剛從水裡撈出來似的。
……
於是一頓飯局下來,真正食不下咽的人,隻有秦百川。
當然這還不是最讓他受傷的,最讓他受傷的是,吃完飯之後他主動邀請楚秋月去附近散散步,楚秋月居然還要帶上聞歌一起去。
雖然秦百川白天的時候確實想過要征服聞歌,但當著楚秋月的麵,他也不可能真的對聞歌做什麼。相反,如果楚秋月跟著一起去,那他不僅不能對聞歌做什麼,甚至想對正牌女友楚秋月做點兒什麼,都非常不方便。
想到這一點,秦百川忍不住對著楚秋月撒嬌:“要不就咱倆去唄?咱倆都好長時間冇有單獨約會了。”
楚秋月為難地看向聞歌:“可是……”
聞歌抬起手,默默地把楚秋月鬢角幾絲被風吹亂的發絲擼到耳後,聲音體貼又溫柔:“冇事的月月,你想去就去吧。隻要你記得,家裡還有個我在等你回來就行。”
秦百川:“????”這特麼到底誰才是多餘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