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七章 考成肅紀(上)
三月中旬,薊城,都督府。
《幽州都督府理事條陳》的墨跡未乾,另一道以朱砂謄寫、加蓋都督虎紐印的告示,再次貼滿了州府六曹及各郡縣衙門的照壁。與前一份著重於收攏事權、明確流程的《條陳》不同,這份新告示的標題,就讓所有看到它的官吏心頭一緊——《幽州官吏考成暫行條例》。
如果說《條陳》是畫下了權力的邊界和運行的軌道,那麼《考成條例》,就是確保所有官吏都必須在這條軌道上奔跑,並且要跑出速度、跑出效率的鞭子。
告示旁,有識字的胥吏大聲宣讀,圍觀官吏與好事百姓越聚越多。宣讀的聲音,在初春尚且料峭的晨風中,字字清晰,敲打著每個人的耳膜:
“……為整飭吏治,滌蕩疲頑,革除推諉拖延、散漫無為之積弊,特頒此《考成條例》。凡我幽州在籍文武官吏,上至都督府僚屬,下至郡縣胥吏,一體遵行,概莫能外!”
“第一條,定時點卯,嚴肅官紀。州府長史、彆駕、司馬、各曹主事、參軍,各郡太守、郡丞,各縣令、縣丞、主簿等一應主官,每日辰時正(上午七時),必須親至所屬衙門正堂或指定簽押房,於《點卯簿》上親筆簽名畫押,確認到崗。由都督府新設之‘巡察禦史’(暫由督邊肅政司兼領)每日隨機抽取衙門,現場核查。無故缺席者,一次申斥,罰俸五日;累計三次,罰俸一月,並予記過;累計五次,記大過一次,當年考績降等,不得升遷;累計十次……革去官職,移交法曹,以‘嚴重瀆職、怠政’論處!”
“嘩——”人群一陣低嘩。每日辰時點卯,還要主官親至!缺席三次就罰俸,十次就革職查辦!這規矩,比軍中還要嚴苛!那些習慣了“上午點個卯,下午溜個號”,或住在城外彆業、來往不便的官員,頓時臉都綠了。
宣讀的胥吏不為所動,繼續念道:“第二條,限時辦結,明確權責。各類公務文書、錢糧調撥、刑獄訴訟、工程營建等事項,依其緊急、重要程度,由發文衙門或都督府核定,明確標注辦結期限!”
“普通往來文書、例行報表,自收文之日起,三日內必須辦結、回複或流轉至下一環節!”
“邊關軍情、緊急災變、突發民亂等緊要文書,必須當日處理,不得過夜!延誤者,以貽誤軍機、玩忽職守論,主事官員立革,經辦人員杖一百,流放!”
“錢糧、軍械、物料之調撥、核銷,自指令下達或申請受理,五日內必須完成審核、批轉、出庫或撥付全部流程!”
“刑獄訴訟,初審(不含重大複雜案件)自接手案卷、人犯之日起,十日內必須審結,擬出判詞!逾限無正當理由(如需補充偵查、關鍵人證未到等,需提前報備並獲核準),主審官罰俸,相關胥吏杖責!”
“其餘各類事務,皆比照此類,核定合理期限。期限標注於公文首頁,隨文流轉。任何環節逾期,皆追究該環節主事官員及具體經辦人員之責!罰俸、記過、降職、杖責,視情節及後果嚴重程度而定!”
限時辦結!還要標注期限,隨文流轉,逾期追責!這簡直是把每個官吏都放到了火上烤!過去那種“研究研究”、“商量商量”、“按程序走”的拖延戰術,徹底行不通了。每個人都要對自己的環節負責,拖延的代價變得清晰而沉重。
“第三條,禁絕請托,嚴肅風紀。明令禁止各級官員,以任何形式、任何名義,私下接受他人請托、關說,乾預司法審判、官員考核升遷、錢糧物資分配、工程營建招標、軍職任免等一切公務!”
“同時,嚴厲禁止上官假借公務之名,向下屬‘派差’、‘攤派’私事,或要求下屬利用職務之便,為其本人、家族、親故謀取不正當利益。違者,與請托者同罪!視情節輕重,處以罰俸、降職、革職,直至移交法曹,依《魏律·職製》嚴懲!”
“為暢通言路,糾舉不法,特於州府及各郡縣衙門之外醒目處,設立‘舉告箱’。凡我幽州軍民人等,若發現官吏有收受賄賂、徇私枉法、拖延公務、苛虐百姓、私相請托等情事,皆可將事實、證據(或線索)寫成狀紙,密封後投入箱中。‘舉告箱’由巡察禦史與都督府親兵共同看守,每三日開啟一次,直送都督親覽。所告查實,不僅對不法官吏嚴懲不貸,更對舉報人予以重賞,賞銀視案情輕重,十兩至五百兩不等!並為舉報人嚴格保密,若有打擊報複舉報人者,一經查實,立斬不赦!”
禁絕請托,鼓勵舉報,重賞保密!這一條,如同在看似平靜的官場湖麵投下巨石。那些習慣了靠關係、走門路辦事的人,將寸步難行。而那些平日受欺壓、有冤屈卻告狀無門的吏民,則看到了一線曙光。可以想見,那些“舉告箱”日後恐怕不會空著。
《考成條例》念畢,圍觀眾人神情各異。百姓們多是拍手稱快,覺得這位新都督真是雷厲風行,要動真格的了。而官吏們,則是麵色複雜,惶恐、不安、抵觸、無奈,兼而有之。這套組合拳打下來,簡直是要把過去幾十年輕鬆散漫的“官場習氣”連根拔起,換上軍旅般的嚴苛與高效。
製度是死的,但執行製度的人是活的。很快,官吏們就見識到了葉歸塵執行《考成條例》的決心與手腕。
以身作則,上行下效。
葉歸塵首先從自己做起。他每日天色未明,約莫卯時初(清晨五點)即起,在後院修習青龍長生典,演練鐧法。辰時之前,必定已至書房,開始批閱文書。常常一坐便是數個時辰,直至深夜。他的書房,成了都督府最晚熄燈的地方。三餐也多在書房簡單用些,召見屬下、議事決策,效率極高,絕無拖遝。
都督尚且如此勤勉,下屬誰敢懈怠?幕府成員(張倫、周正、孫文等新提拔的骨乾)、親兵統領陳慶、乃至新組建的巡察禦史隊伍(多從肅政司及軍中抽調的精乾、正直之士),個個如同上緊了發條,精神高度緊張,卻也有條不紊地高效運轉起來。
巡察禦史,隨機出擊。
陳慶兼任巡察總禦史,手下有二十餘名巡察禦史,分為數隊,配備快馬,持有特製腰牌和蓋有都督印的空白拘票。他們行動毫無規律,每日辰時,隨機抽取兩到三個州府衙門或薊城內的重要官署,突然出現,核對《點卯簿》,檢查到崗情況。不僅看簽名,還要對照本人,防止代簽。對於點卯後是否在崗履職,也會不時進行“回馬槍”式抽查。
第一日,便有一名工曹的員外郎,因前夜赴宴醉酒,辰時未能趕到點卯,被巡察禦史當場記錄“無故缺席”。第二日,一名戶曹的主事,點卯後以為無事,溜去茶樓聽曲,被殺回馬槍的禦史抓個正著,以“點卯後擅離職守”論處,罰俸十日,記小過一次。消息傳開,震懾十足。從此,辰時前後,州府各衙門附近,常見官員小跑趕路的身影,無人再敢怠慢。
期限標注,逾期嚴懲。
《考成條例》頒布後,所有新發文或流轉的公文,首頁右上角都被蓋上了醒目的“限X日辦結”的藍色戳記。承辦衙門的官吏接到公文,第一眼看到的就是這個期限,壓力陡增。
起初,仍有不信邪或心存僥幸者。一名法曹的令史,負責複核一樁並不複雜的田產糾紛舊案,期限標注“五日”。他以為隻是新規嚇唬人,拖到第四日才開始翻閱卷宗,結果發現卷宗有缺失,需調取鄰縣存檔。匆忙聯係,一來二去,到第五日下班時仍未辦結。他慌了神,想找主管求情通融,主管自身難保,豈敢擔責?結果,第六日一早,逾期文書被退回,並附巡察禦史的查核單。該令史被當場拿下,杖責二十,罰俸一月,調離法曹,發去驛站做苦役。其直接主管,也因“督導不力”,被罰俸半月。
又有一起邊軍請求補充箭矢的文書,兵曹核定“三日”內辦結出庫。經辦的書吏磨蹭,第三日下午才將出庫單擬好,去找主管用印。主管恰巧被彆事耽擱,未能在當日用印。結果,次日一早,兵曹便接到肅政司質詢為何逾期。最終,書吏杖十,主管罰俸十日。箭矢雖然隻晚了一天發出,但問責卻毫不含糊。
血淋淋的例子就發生在身邊,再無人敢輕視那小小的藍色戳記。各級官吏處理公文的速度明顯加快,推諉、壓件的情況幾乎絕跡。衙門裡,常見的是官吏們或伏案疾書,或捧著文書快步穿梭,或聚集一處低聲而快速地商議公事,以往那種喝茶閒聊、溜號串門的情形,幾乎不見了蹤影。
